退費說明

1. 辦理退費之對象
一、使用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,因轉帳錯誤溢繳金額,溢繳部份依規定必須退還申請人者。
二、使用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,但未一次轉帳繳足金額者。
三、使用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,轉帳二次以上,第一次轉帳金額正確,第二次繳交金額部份需辦理退費者。
四、使用網路申請土地使用分區,轉帳二次以上,第一次轉帳金額不足,第二次繳足金額者,二次皆辦理退費。
      (本系統不提供補繳功能)
五、申請者轉帳錯誤,轉入他人帳號能提供證明者。(提供申請表和轉帳單據-提款機之轉帳記錄單正本或影本)

2. 辦理退費之方式
一、辦理退費須填寫◆退費申請表
二、辦理退費者必須是轉帳本人或是申請人,且必須提供轉帳單據。(提款機之轉帳記錄單正本或影本)
三、辦理退費須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『退費申請表』及『轉帳單據』至本局領取,或是利用郵局以掛號方式
       郵寄退費申請表至本局辦理退費(需附回郵)。◆地址:110 臺北市政府東南區九樓都市發展局(都市測量科)
四、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府市政大樓1樓都市計畫工作站
     ◆服務電話:(02)27256171